中新網4月2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居香港屯門兆麟苑的八旬婦,指前年在屋苑遭5歲男童踏單車撞倒受傷,日前入稟高院控告屋苑管理公司及男童母親疏忽,索償近165萬元港幣,包括老婦住老人院、買電視機及尿片等費用,甚至“補身”花膠及花店雜費等。男童父母對此表示無奈及驚訝。
  控男童母管理公司疏忽
  原訴梁轉在入稟狀指出,前年7月4日在兆麟苑嘉麟閣對出的水池,遭踏單車的5歲張姓男童撞倒,她指男童母親何葉疏忽監管兒子,現向她及兆麟苑當時的管理公司啟勝管理索償。
  索償包尿片費 男童父:勒索無異
  男童母親昨向記者說,案發當日下午帶5歲及3歲的兒子到水池邊踏單車,同場另有6至7名小童在踏單車,此時拿著拐杖的原訴行近,但不知是被其中一名小童撞倒,還是因受驚而跌倒。
  原訴跌倒後清醒,由其兒子送往醫院檢查,亦證實無錶面傷勢。張氏夫婦以為事過境遷,未料兩年後突然收到原訴律師信,索償意外後及日後入住老人院的費用。張先生形容這與“勒索”無異,且要食好住好,坦言無法負擔,屆時或要申請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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