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4日電 據日本《讀賣新聞》報道,圍繞限定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問題,14日上午,日本眾議院預算委員會就外交、安保政策等問題進行了集中審議,日本首相安倍針對集體自衛權行使場合的具體判定標準給予了具體說明。
  安倍稱,將對發動攻擊國的意志、能力,事態發生的場所,以及事件規模、發展等諸多要素進行綜合考量,並從日本國民遭受損失的嚴重程度來進行判斷。
  安倍表示,容許行使集體自衛權、新的三條基準中,第一條是“會威脅到日本國家存亡、從根本上顛覆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權利”。安倍還稱,由於日本無法像其他國家那樣,基於聯合國憲章行使集體自衛權,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修改憲法以行使自身權利。
  據瞭解,日本內閣法制局長官橫畠裕介在會上針對安倍的講話還進行了補充說明。
  圍繞解禁集體自衛權問題,日本國會14、15日在參眾兩院的預算委員會舉行有安倍晉三出席的集中審議。共同社稱,不回應在野黨徹底審議的呼聲,在參眾兩院的審議時間均只有一天的做法,卻體現不出全力履行說明責任的姿態。
  關於集體自衛權的國會審議是7月1日安倍內閣作出修改憲法解釋以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定以來的首次。在14日的眾院預算委員會會議上,內閣決定前主導執政黨磋商的自民黨副總裁高村正彥和公明黨副黨首北側一雄將率先登場。  (原標題:安倍說明行使集體自衛權判定基準 強調應該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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